2014年山西临汾永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永和县委、县政府决定为县医院等1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
(五)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
(六)身体建康,能适应应聘岗位的要求;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2年的,参加2012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添加为招聘单位对应的招聘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2014年 1月1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永和县委、县政府决定为县医院等1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
(五)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
(六)身体建康,能适应应聘岗位的要求;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2年的,参加2012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添加为招聘单位对应的招聘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2014年 1月1日为截止日期。